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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对这个爹不抱希望,却也没能想到他如此丧尽天良。
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对赌徒来说,就是个笑话。
张屠夫逼他在契约上签了字。
自此,我和李长林的父女情分,也断了。
张屠夫没有亲人。
他自己有一间屋子,白日摆摊卖肉,夜晚睡觉。
我害怕他,接连数日都不肯洗澡。
张屠夫一开始还会顺着我。
后来,他终于受不了了。
我们的体型相差太大。
我用尽全力的挣扎,对他来说就像挠痒痒。
他撕烂了我的衣服,又把我丢进浴桶。
用一种粗暴的手法,替我洗了澡。
尊严这东西。
对我这样的人,算得了什么?
我恨不得生啖其肉,却又奈他不得。
所以在那天以后,我再不挣扎。
张屠夫每天让我吃很多饭,还时不时观察我的身体。
我十岁生辰那天,他很高兴。
饭桌上不仅有猪蹄硬菜,还有两坛女儿红。
我不敢忤逆于他,但我早已把我那坛酒,换成了水。
张屠夫把我按在床上,笑声狰狞,但他喝的实在太多了,还没开始,便醉倒压在我的身上。
我吃力的推开他,平静的走到厨房,然后将正在烧着的柴火扔到张屠夫床上。
被惹急的兔子,也能咬人。
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是兔子。
大火升起,慢慢吞噬一切。
我将张屠夫的财产衣物包在油包里,从小路摸回了家,将油包放到了我爹怀里。
他兴许是做了美梦,咂咂嘴抱着油包傻笑。
因为是亲爹,我不能杀了他。
但我想让他生不如死!
天亮后,县衙便会在张屠夫家门口找到我爹遗失在的张屠夫门口的欠条,然后顺藤摸瓜。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策划好的。
杀人者,是要在县衙关一辈子的。
我走出镇子后,拿出我的簪子,这是我唯一携带在身上的物件。
那是我阿娘的簪子。
在她生我那年,我爹一时高兴,便给她买了唯一的一件首饰。
簪子头原本是钝的。
我阿娘用半个月磨尖,给我谋了一条活路。
我却只能在她死后两年,才来乱葬岗寻找她的遗骨。
阿娘年幼时腿上受了伤,小腿骨有一块弯月状的刀口。
我从天黑找到天亮,才寻到了她的那身残骨。
找了个有日照的位置,我把她葬了。
愿上天保佑这个一生阴暗的女人,在来世能活的温暖。
走出柳林镇之后,我才发现,天地很广。
早在出来的路上,我就把头发剪了。
再加上我年纪尚小,换上男装便没人能发现我是女儿身。
我在平林县找了个活计,替绣坊的老板跑腿送货。
老板是个女子,名叫陈菊香。
她从前在大户人家做婢女,一直没婚配。
后来年纪大了索性出来开了个绣坊。
绣坊里收留了几个和我一样无家可归的女子。
我们都管她叫姑姑。
姑姑说:“女子生存本就不易,我能救一个是一个。”
乱世下,像姑姑这样善良的人,却没能得到好下场。
她在进货的路上,被山匪抢了。
山匪不光抢钱,还杀了她。
没了姑姑,绣坊再也开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