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x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不得擅自离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十条竞业限制: 第二十一条 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人):职务:联系电话: 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驾校实际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驾校教练员岗位从事教练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和义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具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驾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0%。 6、当期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因教练员的原因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应在一个月内补考合格。 7、训练期间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乙方不得自行购车挂靠在宜春市其他驾校,与甲方产生业务冲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要求经济赔偿。(本条款不受合同其期限限制,长期有效)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乙方在甲方处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甲方确保乙方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含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奖金等),乙方在受聘期内基本待遇等同于目前驾校其他教练待遇,补贴及福利按阶段性发放,奖金统一在年底发放(甲方将根据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发放奖金),如果乙方在遵守协议后,每月所发的基本工资及阶段性补贴、福利、奖金加起来未满30000元年收入,甲方将为乙方补足所差金额。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应当保证学员期间,学员考试合格率为%,如果达不到该合格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受保护。什么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㈡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 班组,共 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一、工伤诉讼的追诉期为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变更》。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这种形式是否合法呢?我们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合同仍应履行。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的执有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名 称: 乙 方 姓 名: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书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在签订本合同书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确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后,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本合同书中约定,也可在本合同书后附页说明,并双方签章认可。 四、本合同书应使用黑色、蓝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公正,不得随意涂改。 五、本合同书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应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贰年备查。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用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其中试用期个月。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甲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双方都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 现时终止。 3、本合同期限为完成 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该任务结束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赣州市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完成工作数量, 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满后,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当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医疗期,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乙方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遗属补贴,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地、生产工具、材料、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 1、甲方所供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按照甲方的实际情况,配送赠品。配送赠品以送货单为准。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送到。 2、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 : 以送货单为准,每月10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止,其中前15天为试工期。试工期满后,部门主管签署试工期的情况,表现基本可行后(详见试工期转正表格,加转入试用期后留档)进入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月薪为 元/月;三个月试用期满后,部门主管签署试用期的表现情况,能转入合同期(未有上述表格不得进入公司)则转入合同期直至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续签合同。(试工期内即15天,双方或单方不满意其工作时,甲方不承担乙方试工期间的工资,如有培训费用产生,由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试用期内达不到工作要求离开的员工按计时2~2.5元/小时以内计算,中层及主管按月工资的70%结算)。薪资为工资加销售提成。 2、根据公司安排乙方在相应的岗位工作,月工资为/月,销售提成按所在部门规定执行。薪资为工资加销售提成,此薪资以包含甲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工单位应承担劳资关系项下一切费用,包括各类保险、加班工资、公休补贴及通讯补贴等。 1、甲方根据销售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上岗后应按甲方规定完成各项指标。 3、甲方根据销售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4、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1、工作时间 (1)乙方服从甲方制定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2、休息、休假 本公司规定员工每月按 四 天休息安排,具体休息日由所在部门合理安排。 (2)员工超过公司规定的休息天数,则扣除休息日工资,计算方法为:超过休息天数×(基本工资÷30天),未经公司部门批准,超出休息,按天数工资*3倍处罚。 1、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能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 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利(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劳务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为保证本公司的技术培训资源不外流,签订本合同的员工,在期满后中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与本公司相同行业工作,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追罚乙方的违约金,经双方认可违约金是乙方在公司里工作时年薪工资3—10倍(可追至在公司期的全部年限)。 3、由于乙方人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在经营销售业务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违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操作业务中严格遵守财务规定,严禁直接涉及货款现金,所有销售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到公司账户,货款现金须直接汇到公司账户。 6、乙方接受甲方培训期间,已明知公司各类规章制度、销售办法规则及公司关于特殊岗位职员的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管理规定,上岗就职前须签订履约承诺书。 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从仲裁决定,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以法律、法规为准。 3、本公司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经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制约。 4、培训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日期: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 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 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 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应聘人员):…………………………………………………………………… 性别:…………………………………………………………………………………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确定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乙方申请安排乙方担任驾驶培训教练工作。 (二)、乙方承诺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岗位,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纪律和工作质量、工作目标等要求(以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今后,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或工种,乙方承诺服从甲方调整安排。 (三)、岗位责任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心。 2、 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 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 具有六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本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 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6、 培训学员的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85%以上; 7、 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3、其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其他………………………………………………………………………………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劳动报酬。乙方在受聘期内基本工资为:………元/月,同时,甲方根据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情况发放或扣除绩效工资,双方约定:具体办法依照甲方规章制度确定。 (二)、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最低标准规定,按时定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双方约定:由甲方统一办理投保手续,乙方应承担的部分,乙方委托甲方在本人工资中扣缴。如果乙方因年龄或政策等原因不能参加保险的,由乙方本人写出申请,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多发一个月工资(基本工资),作为乙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助金。 五、劳动纪律。 1、双方约定:由甲方依法制定、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 3、若乙方违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因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合同履行遇到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困难时; 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2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私下接受学员的请客或者私自收取学员费用、以及吃拿卡要的; (6)、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或者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培训学员考试合格率应达到85%,累计2次达不到该合格率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2)甲方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履行公民义务,被批准应征入伍的。 4、甲方用工受市场影响很大,如遇甲方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乙方承诺理解支持同意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4、因甲方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股东大会决定解散等,本合同立即终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无论是在本合同期间还是与甲方解除合同后,均负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因乙方在教学过程中或因公使用车辆时违反上述规定(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经济损失的30%赔偿金和相关费用;乙方非因公发生的责任事故以及擅自驾驶甲方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法律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偿设备损坏等相关损失和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严格履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与对方赔偿。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为_________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项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____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款第1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计发,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4.从事午间(12时至14时)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应付给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贴,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5.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款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第6、7、8、9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 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 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 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 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 (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 (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 (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应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劳动合同法》应明确规定约定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规避补偿金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这显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利,《劳动合同法》至少应明确规定经济偿金的最低标准。应考虑竞业限制人员在竞业限制期内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重新就业可能获得的收入,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 立法应明确要求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约定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并以该约定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之因为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使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人员无法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如果违约员工可能获得的利益远大于支付的违约金,选择往往是甘愿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出现新东家愿意为这笔“违约责任”买单。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劳动者接受较低的经济补偿,一旦劳动者违约则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在劳动者能够承担,又能起到威慑作用的范围内,具备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可考虑规定把违约金数额与经济补偿金数额相挂钩,将违约金数额规定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适当倍数,这样即使劳动者得到的补偿金数额较低,也不会过分损害其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需要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效力,即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法》还应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使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失去法律约束力: (1)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入公有领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经公开;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执业的时候会遇到更多的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时,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问题作专业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劳动法》第21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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